2024年8月5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1)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
结合场站考核,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标准如下:
三星等级:100元/千瓦
二星等级:70元/千瓦
一星等级:40元/千瓦
单个场站最高补贴20万元。
2)“智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结合场站考核,“智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补贴标准如下:
三星等级:3000元/车位
二星等级:2100元/车位
一星等级:1200元/车位
单个小区最高补贴6万元。
3)换电设施:
纳入试点范围的换电设施:
建设补贴:300元/千瓦,单个场站最高100万元。
运营补贴:0.2元/千瓦时,单个场站最高20万元/年。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3〕197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川财建〔2023〕30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都市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规〔2023〕2号)等文件要求,市经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了《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