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联合发布《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备案审查结果公示》,《公示》
其中明确:2025年拟支持75个试点县。其中提出:
云南、山东、江西、甘肃、山西、河北、湖北、安徽拟分别支持4个试点县;
四川、贵州、浙江、广东、陕西、辽宁、湖南、内蒙古、河南、江苏拟分别支持3个试点县;
宁夏、福建、重庆、广西、吉林拟分别支持2个试点县;
黑龙江、新疆、青海拟分别支持1个试点县。
原文如下:
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备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以下简称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3号),近日,三部门组织专家对有关省上报的试点县实施方案进行了备案审查,2025年拟支持75个试点县(名单附后,排名不分先后)。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联系方式: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010-68554740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010-68205644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010-65292761
附件: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备案名单.docx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2025年3月27日